一、资格审查
1.人员:经初步审查,对于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一》所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并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2.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3:00-14:30。
3.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明达楼111
(地铁1号线中国药科大学方向,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2号口出)
4.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苏康码。进入时现场查验苏康码颜色,须为绿色。
③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系统打印的《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方式:登录招聘系统,首先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其次点击“查看/修改简历”的“查看”,进入后点击头像上方左侧的“预览简历”,再点击右上方的“预览报表”,即可打印《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未在系统上传照片,须贴上二寸彩色正面近照)。
④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本科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港澳台学习经历人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相关认证材料,须在《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栏注明“本人承诺相应学历学位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⑤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级证书等原件。须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一致,并按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顺序摆放。
⑥个人简历。
二、笔试
1.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16:3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重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方面的考察,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三、面试(含心理测试)
1.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学校根据同一应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确定参加面试(含心理测试)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开展。
2.时间、地点由人事处电话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本人凭身份证、苏康码(须为绿色)在学校门口出示,检测体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进入,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须佩戴口罩,且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2.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一旦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未按上述要求带齐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交学校审核人员留存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场全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产品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领取。
6.请考生对照上述通知,结合自身情况事先安排好行程并告知亲属。
7.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上述内容需调整时将另行通知。
8.招聘工作联系人:曹老师 ,025-86869265。
南京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