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的要求,财务处对截至2018年3月底的预借款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需要各学院和部门配合完成的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预借款具体明细表已发至各学院、部门一支笔及秘书OA,请各学院和部门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
2、对于三年以上(2015年4月前)未冲账的预借款,须在4月底前办理冲账手续;一年以上三年以内(2017年4月前)未冲账的预借款,须在6月底前办理冲账手续;一年以内(2017年4月后)未冲账的预借款,须在9月底前办理冲账手续。
3、如逾期未办理冲账手续的,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而导致的后果由所涉及的相关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4、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还款手续的,经办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提交合理的情况说明及处理方式,经部门盖章确认、项目负责人、部门一支笔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
5、对预借款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财务处查账核实。联系人:陈晨、丁晨;联系电话:86869252、86869268。
南京医科大学财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