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结余资金支取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5-10浏览次数:865

各位老师:  

为方便我校新教职工(9812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办理住房补贴账户结余资金支取,建行鼓楼支行将来我校确认个人银行卡信息后,采取统一划转至本人建行卡的形式进行发放。现将有关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8517-18日,上午830下午430 (中午不休息)   

二、办理地点:517日:江宁校区德馨楼二楼C212

518日:江宁校区学海楼负一楼D002

三、办理方式

(一)已有公积金龙卡的教职工:  

      1、本人持公积金龙卡(默认为I类卡)和身份证原件,于上述时间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2、若公积金龙卡已降级或因长期未使用转为睡眠账户(可致电95533或至任意建行网点查询名下公积金龙卡是否为I类卡),请于517日前自行至建行任一网点将该卡变更为正常可使用的I类卡后,于上述时间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二)无公积金龙卡或龙卡遗失的教职工:

在上述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面上)至上述指定地点登记个人相关信息,银行后期将根据所提供信息办理存单或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一)住房补贴账户结余资金的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通知为准。

(二)如因特殊原因,上述时间无法办理住房补贴账户结余资金登记确认的教职工,可自行前往建行鼓楼支行办理。

(三)建行鼓楼支行咨询电话:025-83276363;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财务处咨询电话: 025-86869252,联系人:夏婧。





                              南京医科大学财务处

                          20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