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来,部分老师(2013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收到税务部门邮寄的个人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的提醒函。经与税务部门协商,为简化手续,节约大家时间,做好服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办,各位老师无需自行前往税务局申报,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3.14
各位老师:
近来,部分老师(2013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收到税务部门邮寄的个人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的提醒函。经与税务部门协商,为简化手续,节约大家时间,做好服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办,各位老师无需自行前往税务局申报,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