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1浏览次数:490

各学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实验室、公司及附属口腔医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