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及时了解校内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行为动态,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现在全校范围内实行收费监督员制度,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聘请对象
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
二、聘请条件
(一)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二)支持学校教学工作,热心教育事业;
(三)关注教育收费,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真实反映学生或家长意见和建议。
三、权利行使
(一)知情权:要求学校公示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了解教育收费政策;
(二)监督权:对学校各项收费政策和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学校规范收费;
(三)投诉权:向财务处反映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四、义务履行
(一)积极学习、宣传国家在教育收费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二)搜集和反馈学生及家长对教育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监督并及时反馈校内违规、违法收费行为;
(四)协助学校开展收费工作、掌握学校教育收费动态等。
五、聘任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原则上首期聘任时间为三年并发放聘任书。如有学生收费监督员毕业或聘期内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受聘的,财务处将组织补聘。通过定期开展座谈、组织线上学习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收费监督员培训,提升监督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
(一)财务处对学校收费监督员投诉举报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于15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二)每年评选优秀收费监督员,并在校内进行公示。考核优秀人员,财务处将考核结果报送学院、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建议作为各类评优参考依据。
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报名方式(选一种即可):
1、扫描下方二维码;
2、按下表格式填写信息,发送至邮箱:caiwuglk@njmu.edu.cn
3、联系电话:025-86869263。
姓名 | 学号/工号 | 学院/部门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学生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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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