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聘请校内收费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973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及时了解校内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行为动态,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现在全校范围内实行收费监督员制度,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聘请对象

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

二、聘请条件

(一)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二)支持学校教学工作,热心教育事业;

(三)关注教育收费,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真实反映学生或家长意见和建议。

三、权利行使

(一)知情权:要求学校公示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了解教育收费政策;

(二)监督权:对学校各项收费政策和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学校规范收费;

(三)投诉权:向财务处反映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四、义务履行

(一)积极学习、宣传国家在教育收费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二)搜集和反馈学生及家长对教育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监督并及时反馈校内违规、违法收费行为;

(四)协助学校开展收费工作、掌握学校教育收费动态等。

五、聘任时间

202111日起,原则上首期聘任时间为三年并发放聘任书。如有学生收费监督员毕业或聘期内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受聘的,财务处将组织补聘。通过定期开展座谈、组织线上学习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收费监督员培训,提升监督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

(一)财务处对学校收费监督员投诉举报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于15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二)每年评选优秀收费监督员,并在校内进行公示。考核优秀人员,财务处将考核结果报送学院、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建议作为各类评优参考依据。

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报名方式(选一种即可):

1、扫描下方二维码;

2、按下表格式填写信息,发送至邮箱:caiwuglk@njmu.edu.cn

3、联系电话:025-86869263

 

姓名

学号/工号

学院/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是否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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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